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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今年中国“营改增”已进入收官之年,目前国家已基本敲定2015年5月—6月推出“营改增”实施方案及配套细则,预计今年10月实现建筑业、房地产、生活服务业、金融业同步“营改增”。“营改增”给企业带来首要改变是风险责任的转变,增值税一般由国税局征收,如有差池,企业需承担刑事风险。

再者,对于建筑业而言,“营改增”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带来重大的影响,具体包括对建筑业现有管理模式的影响以及对企业资金管理的影响。

一、对建筑业现有管理模式的影响

1.建筑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纳税的多少最关键的是营业额的多少,不存在购进抵扣环节,公司与涉税相关的职责集中在财务部。

2. “营改增”后,公司缴纳的增值税一方面与公司的产值业绩有关,企业经营模式的组织设计与会计的正确核算影响着销项税额,另一方面与公司取得的有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发票有关。公司与涉税相关的职责不仅在财务部,更多向工程管理项目部、材料物资采购部门、企业管理部门扩散。

二、对建企资金管理的影响

1、增值税要求的四流(合同、物流、票流、资金)合一,对建企资金流出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2、“营改增”会导致企业纳税义务提前,将增大了企业现金流出的压力。

 3、项目所在地预交、机构所在地汇算清缴模式,企业增值税纳税统筹,涉及发票及相关资金流动将会增加项目部与总部之间的资金往来。

由此可见,如何应对营改增给建筑企业造成的重大影响会是接下来所有建筑企业的首要任务,本次培训就以下几点提出调整改善建议:

一、合同管理

“营改增”需要对合同条款中价格标准、发票取得、付款方式等涉税重要事项进行修订,特别是垫资模式下的分包分供管理。明确分包业务付款和发票开具的条件和时间。

二、“营改增”现在建议做的事:

1、组织:成立企业领导为组长的营改增小组,“营改增”是一把手工程;

2、合同:合同梳理、摸清存量、建立信息化台账;

3、发票:对甲方尽量开票。控制库存,对供应商延迟收票;

4、固定资产:尽量延迟采购,研究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5、商品砼:研究委托加工模式;

6、法务:合同增值税条款,授权采购责任书,发票签字;

7、资金成本:研究支付方式,利用票据,变通获得利息进项;

8、管理模式:物资采购模式、发票管理制度、税务保证金;

9、所得税征缴模式:增值税进项发票获取,核定征收还是查账查收。